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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9 浏览次数:306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开展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与开发,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项目。为进一步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加大科技领域“放管服”,构建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正诚信的项目管理机制,科技攻关项目将简化申报流程,实行限额推荐,组织网络评审,全面推行“四公示”制度,不断提升创新服务水平。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河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二)各主管部门及主要申报单位限额推荐,我校限额15项。请参考附件4:自评标准。对各自的
     (三)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信息回避。此次网络评审将采取“一随机、两自动”的双盲评审方式,计算机按领域随机抽取省外专家、自动进行项目分组、自动通知专家,最终依据网络评审结果确定项目立项。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
     (四)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项目申请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五)加强信息公开公示,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通过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推荐。省科技厅在项目受理、立项、结项等三个环节实行网上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推荐方式
     (一)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申报;
     (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项目通过管委会申报;
     (三)省科技厅所属科研事业单位、代管单位申报项目由厅总师办审核推荐;
     (四)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申报;市县财政部门(省直财务部门)项目预算申报书按照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核报送。
三、申报程序
此次申报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拟立项项目公示前不再要求报送纸质文件材料;对立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须在线打印正式申报材料并签章报送(另行通知)。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提交至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单位)。
(二)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和限额推荐要求,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提交。
(三)系统填报。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9月3日8:00至10月15日17:30,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项目须填报预算申报书。单个项目经费预算统一为1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两年,即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以前。
     请各项目申请人、单位管理员和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不再受理;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四、联系咨询
     (一)项目指南咨询
     高新技术领域:0371-65908396
     农业领域:0371-65949293
     社会发展领域:0371-65958021
     (二)系统注册、填报、退回等问题咨询
     项目申报:张德杨  0371-65831885
     电子邮箱:hnskjxmsb@126.com
     预算申报:张会娟  0371-65966242
     (三)申报业务咨询
     省科技厅:计划处  路  林   0371-65953368
     条财处  李慧鹏   0371-86230658
     省财政厅:科文处  王庆杰   0371-65808626


附件:

1.各主管部门及主要申报单位推荐限额情况表.doc

2.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项目指南.doc

3.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项目申请书(参考模板).doc

附件4:2019年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项目自评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