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倡导健康、绿色的生活方式,建设平安、文明校园,确保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落实禁烟措施,全面消除校园内(不含吸烟区)吸烟现象,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校园全面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禁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
组长:王志凯 杨 捷
副组长:王金文 秦国亮 王彦杰 张 钢 沈雁霞
毛兰芝 杜华贞 马 波 王延生 邱永建
组员: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史世锋(兼)
办公室副主任:(以姓氏笔画排序)
计 剑 李 森 宋静敏 顾 欢 袁 磊 翟忠胜
二、禁烟对象
全体在校教职员工(含外聘人员)、学生(含国际学生)、外来人员。
三、禁烟区域
校园内所有室内场所属于禁烟区域,室外场所(除吸烟区外)属于禁烟区域。
四、禁烟具体要求
1.按照“谁负责的区域谁管理”的原则,学校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禁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制定禁烟工作的具体措施,对本单位人员和访客开展禁烟宣传教育,定期检查本单位落实禁烟工作落实情况。
2.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检查全校禁烟工作方案执行情况,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学校领导反馈检查结果,并视情向全校通报。
3.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负责在校园内各区域设置醒目的禁烟标识及监督电话(0373-7375614)。
4.教务部负责定期检查全校教学场所禁烟工作方案执行情况。
5.学务部负责统筹各书院做好学生的禁烟宣传和教育引导,定期检查各书院禁烟工作执行情况,并面向全校学生发出禁烟倡议。
6.总务部负责在校园室外场所按规定设置吸烟区,并在吸烟区安装监控装置;将监督禁烟工作纳入安保巡查范围,校园内值班安保人员为责任区内的禁烟监督员,负责监督责任区内禁烟工作落实情况。
7.新乡校区综合办公室负责定期检查新乡校区禁烟工作执行情况。
8.各级领导、教师、党员、学生干部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禁烟工作方案。全体师生员工应自觉遵守学校禁烟工作方案,劝阻、制止违规吸烟者,及时举报任何违反规定、不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
五、奖惩措施
1.对全校师生中积极参加禁烟宣传并卓有成效的、积极举报违反禁烟工作方案行为的,学校将给予一定形式的表彰与奖励。
2.对违反禁烟工作方案的学生,学务部要严格按照《学生管理手册》予以惩处。
3.对违反禁烟工作方案的教职员工(含外聘人员),全校通报批评。
六、时间安排
1.动员宣传(2019年4月8日前)
面向全校师生发出禁烟倡议,设置好禁烟标识和吸烟区。各单位要增强禁烟意识,明确禁烟要求。
2.全面实施(2019年4月8日起)
两校区同步开展禁烟工作,形成全员参与、全区覆盖、全时监督的禁烟工作局面。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