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班级:

现将14-15(2)学期第4周《形势与政策》(理论部分)课程安排如下(见附件),请各班和任课教师及时上校园网查询上课时间和地点,按时上课。同时教务处将于每周五公布下一周《形势与政策》(理论部分)课程安排。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