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国家骨干校建设项目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深信院[2015]36号)和《关于下发国家骨干校项目建设成果展制作任务的通知》(深信院〔2014〕8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骨干校验收工作的总体部署,为切实做好成果展的实物布展工作,现将有关任务安排如下:
一、展物类型
实物成果包括教材、专著、学生实训作品、师生发明专利(实物)、省级以上竞赛获奖(奖状/奖牌/奖杯)等。
各任务部门提交拟展出的实物成果一览表(见附件1),由学校审核录用,奖杯、奖牌等实物借用后归还。
二、责任分工
序号 | 展区 | 责任部门 |
1 | 学校荣誉区 | 校 办 骨干办 |
2 | 项目一:政校行企“多元协同”办学体制机制创新 | 职教所 |
3 | 项目二:软件技术专业及专业群建设 | 软件学院 |
4 | 项目三、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及专业群建设 | 计算机学院 |
5 | 项目四:电子商务专业及专业群建设 | 商务管理学院 |
6 | 项目五:通信技术专业及专业群建设 | 电信学院 |
7 | 项目六:高就业率目标下的学生高素质培养 | 学生处 |
8 | 项目七:社会服务能力与教育信息化建设 | 科研处 信息中心 信研所 |
三、时间要求
1.初次提交(2015.7.20,16:00前)
任务部门在2015年7月20日前提交实物展出一览表。
2.材料审核(2015.7.30,16:00前)
骨干办在2015年7月30日前组织对实物展出目录一览表进行审核,向各任务部门反馈审核结果。
3.提交实物(2015.8.3,16:00前)
各任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于2015年8月3日前,提交实物成果至骨干校成果展览室(致远楼1508)。
四、具体要求
1.骨干校建设成果展览室效果图见附件2,请各责任部门根据实际的场地情况选择所要展示的实物成果;
2.请各责任部门统筹规划,提前做好收集工作。
骨干办联系人:卢昱明(89226575/68780)
附件:
1.国家骨干校项目建设实物成果一览表
2.骨干校建设成果展示室效果图
国家骨干校建设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