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国家骨干校建设项目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深信院[2015]36号)和《关于下发国家骨干校项目建设成果展制作任务的通知》(深信院〔2014〕8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骨干校验收工作的总体部署,为切实做好成果展的实物布展工作,现将有关任务安排如下:

一、展物类型

实物成果包括教材、专著、学生实训作品、师生发明专利(实物)、省级以上竞赛获奖(奖状/奖牌/奖杯)等。

各任务部门提交拟展出的实物成果一览表(见附件1),由学校审核录用,奖杯、奖牌等实物借用后归还。

二、责任分工

序号

展区

责任部门

1

学校荣誉区

校 办

骨干办

2

项目一:政校行企“多元协同”办学体制机制创新

职教所

3

项目二:软件技术专业及专业群建设

软件学院

4

项目三、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及专业群建设

计算机学院

5

项目四:电子商务专业及专业群建设

商务管理学院

6

项目五:通信技术专业及专业群建设

电信学院

7

项目六:高就业率目标下的学生高素质培养

学生处

8

项目七:社会服务能力与教育信息化建设

科研处

信息中心

信研所

三、时间要求

1.初次提交(2015.7.20,16:00前)

任务部门在2015年7月20日前提交实物展出一览表。

2.材料审核(2015.7.30,16:00前)

骨干办在2015年7月30日前组织对实物展出目录一览表进行审核,向各任务部门反馈审核结果。

3.提交实物(2015.8.3,16:00前)

各任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于2015年8月3日前,提交实物成果至骨干校成果展览室(致远楼1508)。

四、具体要求

1.骨干校建设成果展览室效果图见附件2,请各责任部门根据实际的场地情况选择所要展示的实物成果;

2.请各责任部门统筹规划,提前做好收集工作。

骨干办联系人:卢昱明(89226575/68780)

附件:

1.国家骨干校项目建设实物成果一览表

2.骨干校建设成果展示室效果图

 

国家骨干校建设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