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自选培训的通知》(深组通[2015]79号)要求和学校干部队伍实际,定于从2015年5月起,开展2015年干部自选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校全体中层以上干部,每位学员本年度内可报名参加2-5天的自选培训。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涵盖政策理论、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法制建设、行政管理、知识技能、文化修养等各方面(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2)。
三、参训程序
(一)自主申请。依据《深圳市干部自选培训课程安排表》(附件2)的内容,结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安排和个人情况进行选学,填写《深圳市干部自选培训申请表》(附件3),征得分管校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后送交党委办公室,经党委办公室审定后统一报培训机构。
(二)报名培训。干部自选培训由党办统一报名。学费由学员先行垫付给培训机构,培训结束后凭《深圳市干部自选培训登记表》(附件4)(考核必须合格)及培训机构开具的学费发票,除外语类课程报销培训费的70%外,其余课程学校给予500元以内全额报销。实际参训时间不达选学课程总学时80%或考核不合格且不参加补训的学员,学费不予报销。
(三)学籍存档。培训结束后党办将《深圳市干部自选培训登记表》等材料整理后送人事处存入个人档案。
四、培训要求
(一)参训者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妥善处理工学矛盾。
(二)参训者一经报名,必须按时参加培训,自觉遵守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
(三)请于2015年5月21日之前将申请表(纸质版)报送至党办回俊青处(致远楼1109,内线:6091),电子版发送至回俊青的OA。
附件: 1.各培训机构联系方式
2.2015年深圳干部自选培训课程表
3.深圳市干部自选培训申请表
4.深圳市干部自选培训登记表
党委办公室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