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2015年安全工作目标全面完成,根据上级机关文件精神,学校综治办决定开展2015年暑假及新学期安全自查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自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大局意识,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方案,在本学期7月15日和下学期9月15日前分别针对部门责任区域和责任人群自行安排一次安全排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进行整改。同时各部门要在暑假前和新学期开学后通过召开教工会议和学生班会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二、7月15日和9月16日,将由学校领导带队,校综治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学校各部门自查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三、各部门须在9月15日前完成《自查表》(附件一、二)填报工作。表格由部门安全员填写,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签字盖章后,纸质表格送交综治办(联系人:保卫处管志平,电子文档通过OA发送)。

四、各部门自查情况及填报的自查表将作为2015年安全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填报的内容有重大遗漏或敷衍了事的部门将责成重新填报,同时报学校综治委并给予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安全员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附件:《自查表》

 

                                      校综治办

                                   2015年7月8日

附件【自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