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学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深信院〔2005〕130号)的有关规定,开展对学生学业情况的清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退学处理
(一)适用情形
1.经学校动员、因病该休学而不休学、一学年内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的;
2.一学年所选课程未获学分数达三分之二及以上的;
3.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其基准学制两年以上的;
4.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不办复学手续的(名单见附件2);
5.经二级甲等医院确诊,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6.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7.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8.违反校纪校规达到退学条件者。
(二)工作安排
工作内容 | 要求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 |
1.核查2012、2013、2014级学生的学籍与学业情况 | 按上述退学适用情形核查 | 二级学院 | 第4周 |
2.填报《拟退学学生登记表》(附件1) | 附退学处理学生情况说明 | 二级学院 | 第5周 |
3.汇总审核各学院提交的《拟退学学生名单》 | 按退学适用情形审核后,汇总形成上会材料 | 教务处 | 第5周 |
4.将拟退学学生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 审议 | | 教务处 | 第6周 |
5.公示退学学生名单 | 根据校长办公会审议结果,公示退学学生名单 | 教务处 | 第6周 |
6.退学学生学籍异动 | 根据公示无异议结果, 完成退学学生学籍异动 | 教务处 | 第6周 |
二、学籍预警
1.已办理休学手续、且已过休学期限的学生(名单见附件2),请各学院督促学生尽快返校办理复学手续;
2.已办理休学手续、且休学期限将近的学生(名单见附件3),请各学院通知学生按时返校办理复学手续。
三、学分认定
(一)认定对象:转专业学生、复学学生、留级学生及交流生。
(二)工作安排
工作内容 | 要求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 |
1.整理须作学分认定的学生名单 | 核查有转专业、留级、复学、国际交流等学籍异动记录的学生学业情况 | 二级学院 | 第4周 |
2.填报《课程成绩与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4) | 附学生《学业成绩表》,并用红笔在成绩表上作变更标记 | 二级学院 | 第5周 |
3.学分认定系统记载 | 审核各学院提交的《课程成绩与学分认定申请表》,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 教务处 | 第6周 |
四、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
根据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及《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业生于毕业后两年内修满教学设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可换发毕业证书。
目前,2010级、2011级共有374名结业生,其换发毕业证书的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工作内容 | 要求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 |
1.核查2010、2011级结业生的学业情况 | 根据毕业当年所在班级的《专业教学设计》和已报备的《专业教学设计调整审批表》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 二级学院 | 第4周 |
2.填报《往届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资格终审统计表》(附件5) | 准备符合换发毕业证书学生的毕业档案材料(一式两份),材料整理要求与毕业资格审核要求一致 | 二级学院 | 第4周 |
3.汇总审核各学院提交的《往届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资格终审统计表》 | 进行毕业资格复核后,汇总形成上会材料 | 教务处 | 第5周 |
4.将符合换发毕业证书条件的学生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 | 教务处 | 第6周 |
5.往届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 办文 | 根据校长办公会审议结果办文 | 教务处 | 第6周 |
6.学历电子注册与毕业证 书制作 | 根据校长办公会审议结果,完成学历电子注册、毕业证书制作 | 教务处 | 第6、7周 |
7.毕业证书发放 | | 教务处 二级学院 | 第7周 |
附件:1.拟退学学生登记表
2.休学期限已满学生名单
3.休学期限将近学生名单
4.课程成绩与学分认定申请表
5.往届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资格终审统计表
教 务 处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