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职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41号),针对高职教育电子信息与通信类专业领域,积极培育更多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经研究,《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电子信息与通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遴选推荐的通知》粤高职电子信息与通信教指委〔2021〕3号申报条件第五点“项目必须具有校级立项基础。”不再作为要求。

此外,本教指委在公布推荐2021年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时,同步将没有校级或教指委立项基础的推荐项目确定为本教指委立项项目。

广东省高职教育电子信息与通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环球360手机版登录 代章)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