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省教育厅转发的《国务院安委办有关安全生产紧急文件的通知》(粤教保函〔2015〕26号)要求,巩固和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成果,针对2015年国内安全工作形势及开学初校园周边安全情况,学校综治办决定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3月25日-4月25日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管理和法制教育,共建稳定、和谐、平安校园。
三、活动内容
(一)安全教育宣传
主责部门:保卫处
协助部门:团委、宣传部
时 间:2015年4月25日前
具体内容:
1、营造宣传氛围。通过挂横幅形式,广泛宣传“四防”等方面的安全常识。在教学区、学生宿舍区、校园交通要道等地悬挂以有关治安、交通、消防安全的标语、横幅;
2、在宣传栏出版“防盗、防诈骗、防交通安全事故、防消防安全事故”内容的板报;
3、以广播和校园网等形式进一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法制安全教育讲座
主责部门:学生处
协助部门:校办、保卫处、各二级学院
具体内容:
1、保卫处在3月30日下午4:00—5:00邀请大运城派出所民警来校(地点:会议中心215)作防盗、防诈骗法制安全知识讲座;
2、学生处组织各二级学院(大一、大二级学生,每个班2名学生干部)参加讲座;各二级学院指定具体责任人组织学生参加和考勤,并于3月27前将参加讲座的名单报学生处 欧阳瑾晶OA(电话:6338)。
(三)学生公寓消防应急逃生疏散演练
主责部门:保卫处
协助部门:学生处、计算机学院
具体内容:
3月25日下午在学生公寓D栋开展消防应急逃生疏散演练活动;并在演练后为学生进行灭火器实操培训。
(四)校园安全主题班会
主责部门:学生处
协助部门:各二级学院
具体内容:
各二级学院结合学生处3月23日下发的《关于组织召开全校性主题班会的通知》,开展安全主题班会,宣讲安全讲座内容,并将主题班会开展情况报学生处。
校内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各主责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特此通知。
综治办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