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2015届学生毕业在即,现就做好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入党材料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准备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在毕业生离校前,召开会议明确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各项要求。党员所在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整理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做好归档、核对、密封工作。对尚不具备党员条件、不能发展入党的积极分子和培训对象,基层党支部要提出培养意见,将其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考察材料等归入个人档案。

二、及时做好毕业生预备党员的按期转正工作。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对毕业前预备期已满、符合转正条件的预备党员,要督促相关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大会研究讨论,履行转正程序,确保毕业生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不漏人,不延误。

三、做好预备党员的鉴定工作。

对于毕业时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其所在党组织要出具党员预备期在校期间表现的证明材料,并归入学生的党员档案。

四、根据党员的属地管理原则,所有已毕业的学生党员都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已落实的工作单位、居住所在地党组织,学校不保留已毕业学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及档案。

五、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的基本原则是:

(一)已经落实工作单位,并且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二)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

1.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基层党组织;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基层党组织;

3.本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服务中心党组织(仅限正式党员)。

(三)出国留学、自主创业、备考公务员以及其他原因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原则上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服务中心党组织(仅限正式党员)。

以上情况均须党员事先与准备转入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联系并征得同意。

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规定为:转到深圳市内单位的,一般不超过1个月;转到市外的,一般不超过3个月。党员要在有效期内及时到相关的组织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若原联系的党组织关系接收地不能接转组织关系,必须在介绍信有效期内,重新落实接受组织关系的基层党组织,持原介绍信,回学院党委办公室,改办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转者,组织关系介绍信自行作废。因个人原因超过6个月不到接收单位报到的毕业生党员,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七、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转移,为避免遗失,所有档案均由党委办公室整理统一放入学生学籍档案,预备党员转正如需档案请自行从学籍档案取出。

八、相关要求:

1.组织关系转入地(介绍信抬头)必须为基层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毕业生党员进行组织关系转移登记时一定要先和转入党组织联系,提前落实组织关系转入地(介绍信抬头)和转入单位并确保具体名称准确。

2.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是一项重要、严肃的组织工作,请各党总支要对毕业生党员进行相关教育宣传,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毕业生党员,要每一位党员清楚自己的入党时间和入党介绍人,使党组织关系顺利转接。

3.经与深圳市各区委组织部联系,2015年组织关系转移到宝安区、龙华新区的需先去区委组织部办理(抬头需填写:宝安区委组织部、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然后再转入街道党组织;其他各区(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龙岗区、大鹏新区、坪山新区、光明新区)可直接转移至街道党组织。各区党组织联系方式和地址见附件1或登录深圳组工在线网站http://www.zzb.sz.gov.cn/INetLogic/down/20130904.htm查询。

请各党总支在7月1日前统计好各转出党员的情况,并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表格见附件2),将加盖党总支公章打印稿和电子稿一并交党委办公室伍裕华处。

 

附件:1.深圳市各区党组织联系方式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党委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

附件【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