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2016年度市科技计划--个人创客项目校内第二批集中受理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该类项目为面向创客个人的创新创业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50万元。
教师、学生均可申报。
学生作为负责人申报的,申报团队至少两人以上并有指导教师,大三学生为第一负责人的,需指定至少一名低年级学生为第二负责人。
二、第二批集中受理截止时间
网上申报:4月11日;申报时请检查确认右上角业务年度是否为“2016年”。
流程: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183.62.232.2:8088/)-选择“业务申请”-“科创委业务”-“科技计划申请”-“申报项目”-“个人创客”。
纸质材料提交:系统中项目受理状态变为“已提交”即可下载申请书打印装订提交。
三、纸质材料装订
A4纸双面打印,先pdf版申报书(带水印),后附件材料,胶装,一式三份。附件材料包括单位附件材料(可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和个人附件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装订后申报书中项目负责人和成员亲笔签字,并从封面开始非空白页连续编写页码(可手写)。提交至致远楼403。
四、学校科研处将组织网络申报辅导,有意申报的学生必须参加(包括上一批未申报成功的),否则不予受理申报。也欢迎老师参加。时间:4月6日15:00,地点:致远楼408。
五、如需开通系统账号,请将姓名、身份证号、电子邮箱等信息发林晓航邮箱(714836571@QQ.com)。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林晓航,89226690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