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深财绩〔2015〕1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开展学校2014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部门撰写2014年部门经费整体支出绩效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1)。
二、请以下重点项目所属部门撰写重点项目绩效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2)。
1、骨干办:2014年骨干校地方配套专项
2、教务处:2014年教学管理、课程改革专项
3、图书馆:2014年图书馆建设
三、请以下部门提供相关材料:
1、校办:提供学校2014年工作总结;
2、教务处:提供学校2014年教学荣誉奖项清单;
3、学生处、团委:提供2014年学生活动荣誉清单;
4、科研处:提供2014年科研成果清单;
5、人事处:提供人才引进、师资培养成果材料;
6、招生就业办:提供2014年毕业生就业情况材料。
四、请于2015年7月10日前提交绩效报告及相关材料(书面及电子档)。联系人:吴嘉亮,联系电话:内线6311。
特此通知。
附件:1、xx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2、xx重点项目绩效报告
计财处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