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精神,积极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校园文化,丰富师生的精神文化生活,打造高职教育新品牌,学生处将在全校范围内联合举办第十一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本次活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点燃心中的火焰,把握出彩的机会”为主题,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和自豪感,提升校园凝聚力。现将第十一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参加对象:学校全体学生
二、举办时间:4月15日—6月3日
三、活动类别及范围:
文化类:与主题相关的演讲、辩论、征文、书法、系列讲座、文化创意活动等。
艺术类: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小品)、美术设计、摄影、传统艺术等。
四、活动要求:
1、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各承办单位要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解读本次活动的主题内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将各项工作组织得井然有序;
3、本次活动的项目划分为文化类和艺术类,每个二级学院需申报2个项目(分属不同类别),每个项目的活动须涵盖全校学生。各学院辅导员要深入动员,认真准备,保证参赛质量;
4、各参赛选手和展示单位按时参赛、文明参赛。
请各承办单位填写《第十一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申报表》(见附件),并于3月25日(周三)前通过OA发送学生处吴文彬。
学生处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