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41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高水平职业教育建设目标,全力实施教育2030目标,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一步深化我省高职院校计算机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形成具有理论价值和实际推广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推进教学平台现代化,教学支持体系现代化,有效引导、有力提高教师教学成效和人才培养质量,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粤高职计算机教指委”)拟组织申报2021年粤高职计算机教指委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粤高职计算机教指委教改项目”),并按一定比例遴选推荐申报2021年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如下简称“省高职教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年度选题应紧扣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专业代码含5102的计算机类相关专业(以教职成〔2021〕2号文件公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为准)开展教学研究,包括高职本专科人才培养、高职专业群建设改革、产业学院功能设计与运作模式、双师教育教学创新团队建设、课程体系研究与改革、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1+X证书制度落实推进、课程思政教学设计、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教育信息化等高等职业教育重点研究领域,跨专业领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1. 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够担负起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者的责任,有充分的前期准备,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研究团队基础条件扎实,团队结构合理。
2. 申请项目应理念先进,能把握理论与改革实践前沿,研究目标明确,改革思路清晰,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符合本专业领域的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项目实施方案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和实践性,经费预算合理且经费渠道顺畅。
3.对正在承担广东省信息技术教指委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立项三年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不再接受立项申请。对同一单位同一名称及内容相似的项目不重复立项。与实践无关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项目,或已获同一级别省级教育科学研究和超额申报的项目等,不予受理。
4.项目主持人包括青年教师、一线教学管理人员、普通教师、高职扩招招生工作人员、校外兼职教师和其他人员。其中,(1)青年教师指1986年11月31日(含)以后出生且讲师(含)以下专任教师;申请人须由学校教改项目负责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没有证明材料的或与事实不符的,不予受理。(2)一线教学管理人员包括两类:教学秘书和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实训中心、督导室、高职研究所等部门一线工作人员(不含招生工作人员),须在教学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不受理教务处长、学生处长、人事处长、实训中心主任、督导室主任等部门正职和院系(部)正、副职人员的申报。申请人须由学校教改项目负责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没有证明材料的或与事实不符的,不予受理。(3)普通教师指没有担任学校行政职务的教师,青年教师和一线教学管理人员除外。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没有担任学校行政职务的,可以算是普通教师。申请人须由学校教改项目负责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没有证明材料的或与事实不符的,不予受理。(4)高职扩招项目申请人应为学校负责高职扩招的招生工作人员。申请人须由学校教改项目负责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没有证明材料的或与事实不符的,不予受理。(5)兼职教师项目申请人应为学校2020-2021学年独立承担并系统、完整讲授一门实践教学课程(不含顶岗实习或毕业设计、论文,含实践课程、理实一体化课程)教学任务,目前在聘任期内。申请人须由学校教改项目负责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没有证明材料的或与事实不符的,不予受理。
5.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前三名(含项目负责人)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主持人仅可通过一个教指委申报本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6.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材料
1.《教改项目申报书》(附件1)
2.《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
四、工作安排
(一)材料提交
1.电子文档:所有材料电子档由学校统一于2021年11月1日16:00前发至教指委指定邮箱。材料清单及要求:(1)教改项目申报书(附件1,签名盖章pdf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若无校级或教指委立项基础,在“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基础”部分可不填“校级或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项目开展情况(含立项和资助等)”一栏;(2)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盖章pdf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若无校级或教指委立项基础,可不填“校级或教指委立项文件名称、文号”一栏。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后一次报送,压缩文件名和邮件主题为“推荐单位名称+2021年教改项目申报材料”,教改项目申报书文件名为“项目名称+主持人姓名”命名。教指委不受理个人发送的申请材料。
2.纸质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将所有申报纸质材料:教改项目申报书(附件1,签名盖章原件)和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盖章原件)均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统一用顺丰快递于2021年11月3日前邮寄至教指委指定地址(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立项与遴选推荐
1.形式审查。粤高职计算机教指委秘书处根据申报通知和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不予受理。
2.专家组评审与立项。根据立项比例不超过申报数的60%为原则,粤高职计算机教指委组织专家对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通过的项目立项为粤高职计算机教指委教改项目。
3.遴选推荐。按照省教育厅统筹考虑分配的比例指标,粤高职计算机教指委将择优遴选已获得立项的粤高职计算机教指委教改项目,推荐申报省高职教改项目。
五、项目管理与经费
(一)项目管理
1.粤高职计算机教指委委托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日常管理,粤高职计算机教指委组织抽查。项目日常管理可按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相关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一般包括组织项目开题、年度项目进展情况检查等。
2.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保持项目负责人和研究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如因项目负责人调出本单位或因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如期完成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向本单位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意后并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变更后报教指委秘书处备案管理。
3.项目终止或撤销。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项目管理部门根据年度项目进展情况检查,对于不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能力的项目,或一直不开展研究工作的项目,可向粤高职计算机教指委提出终止或撤消该项目的处理建议,教指委根据项目所在单位处理建议,研究后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至广东省教育厅、项目所在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4.项目研究与实践期一般为2年,申请延期不超过1年。项目研究与实践期内应至少公开发表(出版)论文(著作)1篇(部)。
(二)项目经费
粤高职计算机教指委对立项项目不给予研究经费支持,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项目管理相关规定设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专项资金,制定对应的教改项目管理办法,定期开展教改项目立项及建设工作,承诺对获得立项的项目按照省厅有关文件规定给予资助。
五、教指委联系方式
粤高职计算机教指委联系人:王慕兰;电话:0755-89226486;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188号环球360手机版登录科技楼1703B室;教指委邮箱:jsjjzw2021@163.com。
附件:
1.教改项目申报书
2.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
广东省高职教育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环球360手机版登录代章)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