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3年度干部自选培训的通知》(深组通[2013]21号)文件要求和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结合干部在线学习,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干部自选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院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及各党支部书记,每位学员本年度内可参加不少于5天的自选培训。

二、培训内容

培训课程为主修课程,包括理论政策类、业务技能类等课程(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1)。

三、参训程序

(一)自主申请。依据《深圳市干部自选培训课程安排表》(附件1)的内容,结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安排和个人情况,每位中层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必须自主选修相关课程(其中党务干部要求选择与党务工作相关的业务课程),填写《深圳市干部自选培训申请表》(附件2),征得分管校领导同意(党支部书记须征得所在党总支书记同意)并签署意见后送交党委办公室,经党委办公室审定后统一报培训机构。

(二)报名培训。干部自选培训由党办统一报名。学费由学员在参训首日向培训机构报道时交纳给培训机构,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凭《深圳市干部自选培训登记表》(附件3)(考核必须合格)及培训机构开具的学费发票,除外语类课程报销培训费的70%外,其余课程学校给予500元以内全额报销。实际参训时间不达选学课程总学时80%或考核不合格且不参加补训的学员,学费不予退还或报销。

(三)学籍存档。培训结束后党办将《深圳市干部自选培训登记表》等材料整理后送人事处存入个人档案,并将各干部培训情况在“深圳市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干部培训管理系统上予以登记。

四、培训要求

(一)参训者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妥善处理工学矛盾。

(二)参训者一经报名,必须按时参加培训,自觉遵守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

(三)请于2013年3月30日之前将申请表(纸质版)报送至党办回俊青处(致远楼1109,内线:6091),电子版发送至回俊青的OA。

 

附件:1.深圳市干部自选培训课程安排表

2.深圳市干部自选培训申请表

3.深圳市干部自选培训登记表

                                  党委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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