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及科研秘书:

为做好2015年度科研经费下拨及使用工作,现收回科研项目经费本,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本类别

1、校级科研项目经费本;

2、纵向项目配套经费本;

二、请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给本部门科研秘书,经汇总后于2015年4月20日(周一)前交至科研处,因项目负责人未及时提交经费本而造成的经费无法下拨情况,将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后果。

三、联系人:刘双 季明 电话:89226690  致远楼403

 

 

 

科研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