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课部门:

根据学校常规教学进程,本周将启动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简称15-16(1))教学任务和课表的编排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排课原则

1.总体原则

以教务管理系统智能排课为主,辅以人工优化。以符合教学规律,有利于学生学习,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有利于教学资源的合理使用为原则。

2.相对集中原则

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原则上安排在周一至周五;公共选修课安排在下午时段;体育俱乐部课程按学院分配时段,安排在上午3-4节或下午时段;周三下午支持学校和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学教研等活动,原则上不排课。排课时段一般集中在白天时段,晚上时段支持学校和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生活动,原则上不排课。

具体排课时段分配如下:

节次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第1-2节

必修课

必修课

必修课

必修课

必修课

第3-4节

必修课或

体育俱乐部

必修课或

体育俱乐部

必修课或

体育俱乐部

必修课或

体育俱乐部

必修课或

体育俱乐部

第5-6节

公共选修课或

体育俱乐部

专选课或

体育俱乐部

学校或部门

组织的

各类教师活动

专选课或

体育俱乐部

专选课或

体育俱乐部

第7-8节

形势与政策

公共选修课或

体育俱乐部

公共选修课或

体育俱乐部

形势与政策

第9-10节

学校或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生活动

3.课时适度原则

⑴专任教师周学时一般不应低于10学时,每日授课量原则上不超过4学时,每学期承担的课程原则上不超过3门(集中实践教学除外);

⑵周学时大于4学时(含4学时)的课程,每两次课之间尽量隔天安排;实践性强、周学时大于8学时的课程,经批准可连续安排4节以上的教学活动。

4.优先调整原则

⑴任课教师应该服从整体教学安排,以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教师因培训、进修、怀孕或年龄较大等原因,应在原则范围内予以照顾;

⑵外聘教师对排课有特别要求的,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安排;    

⑶需要使用公共机房上课的,须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开课部门汇总后报信息中心统筹安排。

5.开课部门微调原则

课表预排后,开课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进行人工微调。微调结束后,正式公布的教学任务和课表不得随意变动。

二、排课顺序

1.分配全校可排课时间:根据排课时段,分配开课部门可排课时间;

2.分配上课地点:按照实训室、公共机房、多媒体教室的先后顺序,依次分配上课地点;

3.将符合排课原则、经批准的部分要求编入排课系统;

4.系统智能排课,自动生成预排课表;

5.教务办向教师开放预排课表,协调并完成课表微调;

6.课表微调结束,教务处关闭排课系统,公布正式课表。

三、具体安排

工作内容

要求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1.将《专业课程设置核对表》印发各学院

依据:专业教学设计汇编

     专业教学标准汇编

教务处

5月18日

2.确认并提交《专业课程设置核对表》

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

开课部门

5月22日

3.核准并系统修正《专业课程设置核对表》

 

教务处

5月25日

4.导出《班级执行教学任务》确定并录入任课教师和班级课程周次

从“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维护”-“执行教学任务”导出

开课部门

5月29日

5.确认并提交《班级执行教学任务核对表》和《班级教学进程编排表》

6月1日核对表发开课部门

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

开课部门

6月4日

6.教师填报并提交《公共机房需求表》

 

开课部门

6月4日

7.确定公共机房开课信息

 

信息中心

6月9日

8.确定校内实训室开课信息

 

二级学院

6月9日

9.排课数据初始化处理

 

教务处

6月12日

10.系统排课、人工优化

 

两部

二级学院

6月19日

6月26日

11.核查课表初稿、完成微调

6月29日向教务办开放课表

开课部门

7月1日

12.审核课表、统筹调整

 

教务处

7月8日

13.开放14-15(2)教师课表

通知任课教师确认课表

开课部门

7月9日

14.公布14-15(2)班级课表

通知各班学生

二级学院

7月13日

请开课部门认真落实并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如有疑问,请致电89226560(6560)金老师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公共机房需求表

 

 

 

教 务 处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