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深圳市教育实践活动群众测评工作的通知》(深群组办〔2014〕40号)的要求,为掌握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实事求是评价活动成效,进一步促进整改落实,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群众测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测评时间
9月28日上午9:30
二、测评地点
致远楼604会议室
三、测评范围及人员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别推荐7名具有一定广泛性和代表性的代表,重点推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群众代表,以及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参加测评。参加测评人员名单(注明代表姓名及职务)请于9月26日下班前报党委办公室刘润坤OA。
(联系人:刘润坤,短号:66751)
党委办公室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