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党总支:

现将市委宣传部转发的《关于组织参加“把槛联写在党旗上”和“诗词飞扬党旗飘”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学校各党总支积极组织师生参与。

附件1: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参加“把槛联写在党旗上”和“诗词飞扬党旗飘”活动的通知》

附件2:中共深圳市教育工委转发《关于组织参加“把槛联写在党旗上”和“诗词飞扬在党旗”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5年6月9日

附件【1、2.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