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展,具体如下:

一、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详见附件。

二、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30-50万元、重点课题为30万元、一般课题为18万元,青年基金课题为15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2万元。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作为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课题组成员进行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5年8月10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4)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5)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环球360手机版登录限项1项。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不在限额内。

五、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提交纸质材料包括:(1)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7份,个人信息表一式1份。上述材料的电子版请OA发送。

六、校内截止时间:2015年7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季明 ,电话89226690,地点:致远楼403。

科研处

2015.6.29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5]28号);

2、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 “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科规办函[2015]4号);

3、2015年度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指南;

4、2015年国家重大(点)课题投标书;

5、2015年申报书(其他类别);

6、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7、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课题个人信息表。